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服务范围: 厦门
受理地点: 厦门外服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社保业务期内
办理周期: 1~2个月
办理条件:
1、员工现通过厦门外服正常代缴社会保险。
2、在厦门有工商注册的接收单位 3、全日制普通教育 4、有报到证(报到联) 5、厦门生源中专以上学历;非厦门生源需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6、未办理过报到接收手续
所需材料:
1、 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 报到证原件
要落户毕业生还需准备: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一寸彩照一张
6、 接收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
7、 填写《人口信息采集表》
8、 无户口迁移证的还需填写《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下载表格:
1、《在职证明》点击下载
2、《人口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3、《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办理流程:
1、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厦门外服服务大厅;
2、厦门外服经办人上网申报;
3、申报成功后,厦门外服经办人携材料至公务员局办理报到;
4、厦门外服经办人到厦门市人才中心开具介绍信及调档函;
5、调档函给予员工前去办理调档;
6、厦门外服经办人到拟落户派出所盖章;
7、厦门外服经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迁手续;
8、厦门外服准备好落户材料给予员工前去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在省外的员工需先回原籍开具户口迁移证);
9、员工携带相关材料到筼筜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10、员工将《户口页》原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提交到厦门外服。
温馨提示: 上文中的材料只是常规基本材料,办理过程中可能根据不同员工的实际情况会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手续。
二、异地人事关系调动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员工
服务范围:厦门
受理地点:厦门外服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社保业务期内
办理周期:2~6个月
办理条件:
1、员工现通过厦门外服正常代缴社会保险。
2、在厦门有工商注册的接收单位
3、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本科学历: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在拟调入单位缴满一年社保
大专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在拟调入单位缴满四年社保
大专学历中级以下职称的: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在拟调入单位缴满四年社保
中专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在拟调入单位缴满五年社保
中专学历中级以下职称的: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在拟调入单位缴满五年社保
所需材料:
1、单位的申请报告
2、《人才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须加盖调出单位和调出地人事主管部门以及调入单位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有职称者同时提供职称证书)
4、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者提供“婚育状况声明”)
5、计生证明原件(有独生子女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提供其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返计生证明;未育者提供“婚育状况声明”)
6、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7、迁移户口的,加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8、按照申请条件分别提供不同年限要求的社保缴纳证明
9、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正反两面复印)
大专及中专学历的增加以下材料:
1、 在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缴交个人所得税相关凭证
下载表格:
1、《在职证明》点击下载
2、《人口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3、《人才调动审批表》点击下载
4、《婚育状况声明》点击下载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办理流程:
1、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厦门外服服务大厅;
2、厦门外服经办人上网申报;
3、申报成功后,厦门外服经办人携材料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4、调档函给予员工前去原存档机构办理调档;
5、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档案后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上报厦门市公务员局,若审查不通过会退回档案或通知员工补齐材料;
6、厦门市公务员发出“人事关系调动通知”;
7、“人事关系调动通知”给予员工到原存档机构开具“干部介绍信”
7、“干部介绍信”交予厦门外服经办人到厦门市人才中心开具介绍信;
8、厦门外服经办人到拟落户派出所盖章;
9、厦门外服经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迁手续;
10、厦门外服准备好落户材料给予员工前去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在省外的员工需先回原籍开具户口迁移证);
11、员工携带相关材料到筼筜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12、员工将《户口页》原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提交到厦门外服。
温馨提示:上文中的材料只是常规基本材料,办理过程中可能根据不同员工的实际情况会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手续。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员工
服务范围:厦门
受理地点:厦门外服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社保业务期内
办理周期:2~6个月
办理条件:
1、员工现通过厦门外服正常代缴社会保险。
2、在厦门有工商注册的接收单位
3、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本科学历: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在拟调入单位缴满一年社保
大专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在拟调入单位缴满四年社保
大专学历中级以下职称的: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在拟调入单位缴满四年社保
中专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在拟调入单位缴满五年社保
中专学历中级以下职称的: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在拟调入单位缴满五年社保
所需材料:
1、《离职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须加盖录用单位公章
2、离职材料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有职称者同时提供职称证书)
4、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者提供“婚育状况声明”)
5、计生证明原件(有独生子女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提供其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返计生证明;未育者提供“婚育状况声明”)
6、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7、迁移户口的,加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8、按照申请条件分别提供不同年限要求的社保缴纳证明
9、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正反两面复印)
大专及中专学历的增加以下材料:
3、 单位的申请报告及业绩公示材料
4、 在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缴交个人所得税相关凭证
下载表格:
1、《在职证明》点击下载
2、《人口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3、《离职人员录用审批表》点击下载
4、《婚育状况声明》点击下载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办理流程:
1、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厦门外服服务大厅;
2、厦门外服经办人上网申报;
3、申报成功后,厦门外服经办人携材料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4、调档函给予员工前去原存档机构办理调档;
5、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档案后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上报厦门市公务员局,若审查不通过会退回档案或通知员工补齐材料;
6、厦门市公务员发出“重新录用(重新就业)通知”;
7、厦门外服经办人到厦门市人才中心开具介绍信;
8、厦门外服经办人到拟落户派出所盖章;
9、厦门外服经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迁手续;
10、厦门外服准备好落户材料给予员工前去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在省外的员工需先回原籍开具户口迁移证);
11、员工携带相关材料到筼筜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12、员工将《户口页》原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提交到厦门外服。
温馨提示:上文中的材料只是常规基本材料,办理过程中可能根据不同员工的实际情况会要求补充其他材
四、在厦企业工作多年且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的报到接收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员工
服务范围:厦门
受理地点:厦门外服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社保业务期内
办理周期:2~6个月
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的非厦门生源普通教育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不含计划内自费中专毕业生)。
2、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
3、工作年限要求:
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已在本市岛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四年以上,申请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中专学历毕业生:须已在本市岛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申请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如申请时已离开符合申请条件单位的,必须又在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申请时又与新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有关工作年限均以单位为该毕业生在厦缴交的社会保险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
4、业绩突出,为单位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已经成为工作单位骨干,其表现得到本单位广大员工普遍认可。
5、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日常表现符合本市文明市民标准。
6、申请人员申请时的前一季度纳税工资须达到当年度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平均值,以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为判断标准。
7、未在其它地区办理过正式就业手续。
所需材料:
1、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单位的申请报告及业绩公示材料
4、 《在厦企业工作多年的毕业生骨干人才入夏申请表》
5、 根据申请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所需年限的在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根据申请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所需年限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缴交个人所得税相关凭证
8、 企业在厦缴交税收相关凭证复印件
下载表格:
1、《在职证明》点击下载
2、《人口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3、《在厦企业工作多年的毕业生骨干人才入夏申请表》点击下载
办理流程:
1、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厦门外服服务大厅;
2、厦门外服经办人上网申报;
3、申报成功后,厦门外服经办人携材料至公务员局盖章;
4、员工携盖章材料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改派;
5、申报成功后,厦门外服经办人携材料至公务员局办理报到;
6、厦门外服经办人到厦门市人才中心开具介绍信及调档函;
7、调档函给予员工前去办理调档;
8、厦门外服经办人到拟落户派出所盖章;
9、厦门外服经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迁手续;
10、厦门外服准备好落户材料给予员工前去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在省外的员工需先回原籍开具户口迁移证);
11、员工携带相关材料到筼筜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12、员工将《户口页》原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提交到厦门外服。
温馨提示:上文中的材料只是常规基本材料,办理过程中可能根据不同员工的实际情况会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或手续。
-------------------------------------------------------------------------
毕业生报到接收办理流程(往届专科以下)附表
-------------------------------------------------------------------------
异地人事关系调动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重新录用附表
联系方式:0592-5084893
PREV: Household Registration NEXT: Membership Credentia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