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请问办理《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A:您好,办理《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第一次办理的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和用工报备职工花名册原件到市、区人社部门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厦门市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表(二〇一四年)》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办理:
(1)非公有制企业:填写表格盖章后到人社部门办理;
(2)公有制企业: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填写盖章,并经主管部门签章同意后(或中央、省属企业持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报人社部门办理;市属国有企业或经批准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市属国有企业经人社局工资关系处审核后到市政服务中心办理;
(3)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须报送总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后办理;
(4)市属企业、省部属国有企业及岛内注册的建筑分包企业到市人社部门办理,其余企业可就近到市或区人社部门办理。
2、换领《手册》的企业,须于每年第一季度到原办理机关办理新《手册》。每年四月一日起所有企业都必须使用新《手册》。
3、企业办理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的追加、变更;企业须持企业报告一份(A4纸打印)说明理由,其中公有制企业经主管部门签章同意后办理。
4、因《手册》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办《手册》的企业,须报送A4纸打印的并有开户银行签署意见的企业报告一份。
若有任何疑问可直接点击网站链接http://www.xmhrss.gov.cn/fwzn/ldgz/gzsc/201308/t20130814_202659.htm,谢谢!
1、第一次办理的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和用工报备职工花名册原件到市、区人社部门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厦门市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表(二〇一四年)》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办理:
(1)非公有制企业:填写表格盖章后到人社部门办理;
(2)公有制企业: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填写盖章,并经主管部门签章同意后(或中央、省属企业持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报人社部门办理;市属国有企业或经批准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市属国有企业经人社局工资关系处审核后到市政服务中心办理;
(3)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须报送总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后办理;
(4)市属企业、省部属国有企业及岛内注册的建筑分包企业到市人社部门办理,其余企业可就近到市或区人社部门办理。
2、换领《手册》的企业,须于每年第一季度到原办理机关办理新《手册》。每年四月一日起所有企业都必须使用新《手册》。
3、企业办理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的追加、变更;企业须持企业报告一份(A4纸打印)说明理由,其中公有制企业经主管部门签章同意后办理。
4、因《手册》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办《手册》的企业,须报送A4纸打印的并有开户银行签署意见的企业报告一份。
若有任何疑问可直接点击网站链接http://www.xmhrss.gov.cn/fwzn/ldgz/gzsc/201308/t20130814_202659.ht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