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厦门外服离职员工
受理窗口:3号窗口
联系电话:268260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办理流程:外服离职员工收到离职通知后可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离职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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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申领
一、本市户口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养老保险手册》(2006年7月1日前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就业手册》原件(有办过的需提供)
3、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储蓄卡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外地户口失业人员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办理条件:
外地户口失业人员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且社保已停保。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养老保险对账单(2003年7月之前在厦参保的)
3、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储蓄卡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 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综合受理窗口3号至10号窗口办理
在线办理: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http://hrss.x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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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市内转移
办理条件:请确认外服的最后一笔公积金已入账
办理流程:将厦门外服公积金账户信息提供给新单位,由新单位办理网上转移,厦门外服公积金账户信息请向厦门外服客户咨询。
二、外地户籍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的;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
3、申请前两年内未以同一理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材料:
1、 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 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天上午9:00 – 12:00,下午1:00 – 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1.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1-6号窗口
在线办理:
通过手机APP、中心个人网厅、支付宝、E政务办结
三、调离本市(户籍迁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1、职工调离且户籍已迁出本市的;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
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户口迁移证或迁入地户口簿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天上午9:00 – 12:00,下午1:00 – 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1-6号窗口
在线办理:
通过中心个人网厅办结:http://gjj.xm.gov.cn/
四、连续失业满两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的;
2、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且住房公积金停缴满两年的。
办理材料:
1、 身份证(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失业证或厦门市就业失业登记材料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天上午9:00 – 12:00,下午1:00 – 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1.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1-6号窗口
在线办理:
通过手机APP、中心个人网厅、支付宝、E政务办结
社保关系转出
一、本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申请条件:
申请人账目正确且向厦门市税务部门申请停保的信息已传送到社保系统(一般为停保的次月10号)后方可办理,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官网或自助服务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非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2、2003年7月1日以后首次在厦参保缴费;
3、无个人储蓄性保险;
4、无2010年1月1日前从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5、有2010年1月1日后从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且和在厦参加的养老保险没有重复缴费的情况。
不具备在人社局官网或自助机打印条件的请到窗口办理。 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应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即达到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两个条件都满足时)前的半年内,才可以开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以便准确确定待遇领取地。
办理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 转出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本市人员2006年7月之前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2004年7月之前参保的)。
3、 申请人本人的厦门地区的银联卡原件
4、 代办的还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市社保中心: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号至10号综合受理窗口。
在线办理: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http://hrss.xm.gov.cn/
二、本地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停保的次月10日以后在自助服务机打印医疗保险转出凭证:
医疗保险必须无2010年1月1日前从异地转入的医疗保险关系。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请于停保后的次月10日以后到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自助服务机办理:
用转出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或二代身份证在自助服务机上读取信息并输入转出申请人本人的户籍地地址、户籍类型和联系电话,并依照提示打印参保凭证。
窗口办理
1、转出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 2、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5至32号窗口;
三、本地生育保险关系转出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停保的次月10日以后在自助服务机打印生育保险的转出凭证:
生育保险应有2013年6月后(含2013年6月)在厦参保缴费账目,已经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的职工,应在关系转出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关系转出后将无法申请。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请于停保后的次月10日以后到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自助服务机办理:
用转出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或二代身份证在自助服务机上读取信息并输入转出申请人本人的户籍地地址、户籍类型和联系电话,并依照提示打印参保凭证。
窗口办理:
1、转出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 2、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5至3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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